夏家骏教授对“侯瑞昌产权案”的点评
全国政协常委、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素有为民直言的“布衣委员”之称的夏家骏教授,就侯瑞昌产权案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记者:侯瑞昌产权案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本届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
夏家骏:委员和代表非常关注侯瑞昌案是完全有道理的,说明了在15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伟大方针下,大家更加往前迈进了一步。
侯瑞昌案实际是(北京市)民政局有关当事人,违反宪法,侵占宪法明确规定要保护的私有财产、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问题。
首先要看有这个企业是谁投资,要界定产权。据我了解,侯瑞昌案是侯瑞昌投资了一个公司,被民政局的某些人抢走了,这明显的违反了宪法,违反了民法通则。这样一种明显的违法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当侯瑞昌万般无奈诉至法院时,法院竞不予受理,这种作法是失职渎、职行为。
为此多的代表、委员关注侯瑞昌案,是因为两会代表、委员坚决贯依法治国的伟大方针,也说明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已经非常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在说话。
记者:今年全国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呼吁物权法尽快出台,这是为什么?
夏家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在许多法律的保障下才能有序,现在亚洲大部分发展中赶超世界先进的国家和地区,都已经立了物权法,避免了很多物权方面的纠纷,有效的保护了物主、债主的利益。
记者:侯瑞昌产权案申诉了6年,司法机关不受理,按有关法规是否合理、合法?
夏家骏:这不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司法机关应该依法办事,应该有效的制裁违法的人,支持被污辱、被损害的人。因此,北京有关部门对侯瑞昌一案不予受理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应该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过问此案。
记者:造成这么多“红帽子”产权纠纷案的原因是什么?
夏家骏:主要是两条,一是改革开放初期非公经济市场准入的限制,非公经济成立公司往往要通过公有制单位来申办,这个公有制单位代为申办了就认为这个公司是自己的了,往往把产权混淆了,造成了很多误会,所以许多民营企业家被打成都市了侵占公司财产、侵占公共财产犯罪,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幸亏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的根据事实、甄别了他们的合法利益,给他们平反,同时进行了一定的赔偿。第二个原因是人为的,一些撑管经济的部门领导,或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往往有意无意的把民营企业看成是国家的或国家控股的,自觉或不自觉的伸手侵占了民营企业的产权,或夺去了民营企业的主宰权,造成了许多纠纷。
记者:解决这类纠纷的根本措施是什么?
夏家骏:根本措施是全社会都要学法,要严格的依法办事,包括司法部门。只有严格的依法办事才能明析产权,才能分清是非,才能减少矛盾、化解矛盾,才能使各方面得到满意的健康发展。如果只凭一股热情支持民营企业,那是不能长久的,换了人,水平不高,又同样会侵害民营企业的利益,只有全社会都依法办事,民营企业才能得到健康发展。如果他们自身不懂或不敢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信心为维护合法权益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那么他的企业本身也是脆弱的,会经不起风雨。
记者:如果侯瑞昌这类“红帽子”产权案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将会对我国非公经济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夏家骏:首先将会使广大民营业企业家感到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其次是使一些遭受侵占的民营企业家,永远怀着不平之心,阻挠了他们对生产力发展的贡献。第三是在全社会造成一些混乱,到底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法制经济?到底我们只是维护公有制经济,还是同等保护私有经济?使大家在认识上要模糊在行动上也会动摇。
记者:法院不受理侯瑞昌案,使该案久拖不决,那么他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夏家骏:应该依靠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从根本上讲,要依靠党组织,此案不但要北京政法委过问,甚至要北京市委和市委的主管领导来过问,我相信只要这样作,不管拖了多久,问题一定会最后得到解决。
记者:对解决全国“红帽子”产权案,请您提点希望
夏家骏:“红帽子”纠纷全国在90年代初期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平反与甄别,就解决此类案件也有了法律依据,而奇怪的是北京市在新世纪开始之后 ,还没有受理侯瑞昌案,我觉得这是一种灯下黑,令人很难理解。按道理说北京市的司法机关和北京市的政法委领导都是严格在依法办事,为什么还会出现此种现象?第一,是否还有部门保护主义,民政局是市政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份,表面上是在捍卫民政局的利益有及全所有的利益。第二,也和官辽主义,是否市政法委和司法机关有些人存在官辽主义现象,不去深入调查此案的来龙去脉,不去认真根据事实来甄别侯瑞昌对该企业到底享有何种权利。如果是经过认真调查,投资和承包合同都属于侯瑞昌的,民政局参预了哪些部份,是否就可以划分、明析权呢?为什么一拖好几年不给解决?真令人费解。我讲出来以后,肯定会有人恨我。让他们恨,让他们引以为戒,但我相信会引起北京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会对政法委提出严肃批评,这么重大的案子为什么不受理?灯下黑吗。朱容基总理一再开会强调要以法行政,中央一直贯彻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国家才能稳定。北京市作为首都应示范全国,怎能不依法办事呢?
记者:请您谈点希望好吗?
夏家骏:我希望侯瑞昌一案能尽快解决。通过侯瑞昌一案,能不能宣告北京市行政单位侵犯民营企业家产权的这种现象结束了?从此以后不在发生了?一旦发生了,司法机构立即察办,依法办理,让此类事情划上句号。希望北京市把这个问题划上句号以后,使北京市的经济进一步腾飞,给全国作一个榜样,或者跟上全国先进地区的前进步伐。
记者:谢谢您的深刻点评。
全国政协常委、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素有为民直言的“布衣委员”之称的夏家骏教授,就侯瑞昌产权案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记者:侯瑞昌产权案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多本届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
夏家骏:委员和代表非常关注侯瑞昌案是完全有道理的,说明了在15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伟大方针下,大家更加往前迈进了一步。
侯瑞昌案实际是(北京市)民政局有关当事人,违反宪法,侵占宪法明确规定要保护的私有财产、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问题。
首先要看有这个企业是谁投资,要界定产权。据我了解,侯瑞昌案是侯瑞昌投资了一个公司,被民政局的某些人抢走了,这明显的违反了宪法,违反了民法通则。这样一种明显的违法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当侯瑞昌万般无奈诉至法院时,法院竞不予受理,这种作法是失职渎、职行为。
为此多的代表、委员关注侯瑞昌案,是因为两会代表、委员坚决贯依法治国的伟大方针,也说明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已经非常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在说话。
记者:今年全国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呼吁物权法尽快出台,这是为什么?
夏家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在许多法律的保障下才能有序,现在亚洲大部分发展中赶超世界先进的国家和地区,都已经立了物权法,避免了很多物权方面的纠纷,有效的保护了物主、债主的利益。
记者:侯瑞昌产权案申诉了6年,司法机关不受理,按有关法规是否合理、合法?
夏家骏:这不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司法机关应该依法办事,应该有效的制裁违法的人,支持被污辱、被损害的人。因此,北京有关部门对侯瑞昌一案不予受理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应该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过问此案。
记者:造成这么多“红帽子”产权纠纷案的原因是什么?
夏家骏:主要是两条,一是改革开放初期非公经济市场准入的限制,非公经济成立公司往往要通过公有制单位来申办,这个公有制单位代为申办了就认为这个公司是自己的了,往往把产权混淆了,造成了很多误会,所以许多民营企业家被打成都市了侵占公司财产、侵占公共财产犯罪,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幸亏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的根据事实、甄别了他们的合法利益,给他们平反,同时进行了一定的赔偿。第二个原因是人为的,一些撑管经济的部门领导,或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往往有意无意的把民营企业看成是国家的或国家控股的,自觉或不自觉的伸手侵占了民营企业的产权,或夺去了民营企业的主宰权,造成了许多纠纷。
记者:解决这类纠纷的根本措施是什么?
夏家骏:根本措施是全社会都要学法,要严格的依法办事,包括司法部门。只有严格的依法办事才能明析产权,才能分清是非,才能减少矛盾、化解矛盾,才能使各方面得到满意的健康发展。如果只凭一股热情支持民营企业,那是不能长久的,换了人,水平不高,又同样会侵害民营企业的利益,只有全社会都依法办事,民营企业才能得到健康发展。如果他们自身不懂或不敢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信心为维护合法权益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那么他的企业本身也是脆弱的,会经不起风雨。
记者:如果侯瑞昌这类“红帽子”产权案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将会对我国非公经济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夏家骏:首先将会使广大民营业企业家感到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其次是使一些遭受侵占的民营企业家,永远怀着不平之心,阻挠了他们对生产力发展的贡献。第三是在全社会造成一些混乱,到底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法制经济?到底我们只是维护公有制经济,还是同等保护私有经济?使大家在认识上要模糊在行动上也会动摇。
记者:法院不受理侯瑞昌案,使该案久拖不决,那么他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夏家骏:应该依靠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从根本上讲,要依靠党组织,此案不但要北京政法委过问,甚至要北京市委和市委的主管领导来过问,我相信只要这样作,不管拖了多久,问题一定会最后得到解决。
记者:对解决全国“红帽子”产权案,请您提点希望
夏家骏:“红帽子”纠纷全国在90年代初期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平反与甄别,就解决此类案件也有了法律依据,而奇怪的是北京市在新世纪开始之后 ,还没有受理侯瑞昌案,我觉得这是一种灯下黑,令人很难理解。按道理说北京市的司法机关和北京市的政法委领导都是严格在依法办事,为什么还会出现此种现象?第一,是否还有部门保护主义,民政局是市政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份,表面上是在捍卫民政局的利益有及全所有的利益。第二,也和官辽主义,是否市政法委和司法机关有些人存在官辽主义现象,不去深入调查此案的来龙去脉,不去认真根据事实来甄别侯瑞昌对该企业到底享有何种权利。如果是经过认真调查,投资和承包合同都属于侯瑞昌的,民政局参预了哪些部份,是否就可以划分、明析权呢?为什么一拖好几年不给解决?真令人费解。我讲出来以后,肯定会有人恨我。让他们恨,让他们引以为戒,但我相信会引起北京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会对政法委提出严肃批评,这么重大的案子为什么不受理?灯下黑吗。朱容基总理一再开会强调要以法行政,中央一直贯彻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国家才能稳定。北京市作为首都应示范全国,怎能不依法办事呢?
记者:请您谈点希望好吗?
夏家骏:我希望侯瑞昌一案能尽快解决。通过侯瑞昌一案,能不能宣告北京市行政单位侵犯民营企业家产权的这种现象结束了?从此以后不在发生了?一旦发生了,司法机构立即察办,依法办理,让此类事情划上句号。希望北京市把这个问题划上句号以后,使北京市的经济进一步腾飞,给全国作一个榜样,或者跟上全国先进地区的前进步伐。
记者:谢谢您的深刻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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